1、合同之债:指基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合同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
2、侵权之债: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所形成的债权,侵权之债是法定的债权,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3、无因管理之债: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所形成的债权,无因管理之债也是法定的债权,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享有请求受益人偿还必要费用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所形成的债权,不当得利之债同样是法定的债权,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