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前门堵后门”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意指在解决问题或处理事务时,采取正面开放、明确合法的途径(即“开前门”),同时堵塞或制止非法、不正当的渠道(即“堵后门”),这种方法旨在确保事务处理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