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长期探索中形成的,且被实践证明符合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这一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在新时代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共进的社会治理局面,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对我国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理念上实现了历史性飞跃,这一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性的认识,提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顺应社会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日趋多样、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多变,社会矛盾风险累积叠加,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为复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可以动员更多的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实现社会治理,并且更加公平地享受社会治理成果。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完善这一制度,可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从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