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劳动监察大队(人社局下属部门)
职责: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受理拖欠工资等投诉。
如何投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困难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联系当地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热线:12348)。
证据准备: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
时效:劳动仲裁需在欠薪发生起1年内提出。
恶意欠薪: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且金额较大,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需先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执行)。
适用情况:若劳动监察调解无果,或涉及其他劳动纠纷(如经济补偿、社保等),需申请劳动仲裁。
流程:
法院起诉
法律援助
注意事项:
建议步骤:
提示:各地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人社局或12333。
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投诉。
拨打全国劳动保障热线12333或当地监察大队电话举报。
部分省市支持线上投诉(如当地人社局官网、微信小程序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提交申请书。
仲裁一般需45日内结案,逾期可起诉至法院。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书面支付承诺。
协商无果 → 向劳动监察投诉(快速有效)。
监察调解失败 → 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不服 → 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