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并不属于税法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虽然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福利制度,但其在特定环节,如领取环节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畴,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等九项,其中并未直接提及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其性质类似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延期支付,因此在领取时被视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从而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为什么纳税

企业年金交税也是税收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相关法律,企业年金作为个人所得的一部分,自然也需要纳入税收管理范围。

企业年金在提取时,无论是正常退休领取还是提前领取,均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款,这是因为企业年金已经构成了员工的可支配收入,而税收是国家对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领取企业年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符合税收法律原则的。

具体的交税方式根据提取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按月领取的年金,需全额按照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则允许将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一种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个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对于超过上述标准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则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税方式和税率则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